當我們在談論某些社會事件時,所指涉的事件主體往往不盡相同,例如,討論有關遊民安置服務時,有人指的是遊民聚集的居住「地區」(community),另外有人關心的則是遊民「人群」(group),或者,只是對「人群大眾」中不特定對象的廣泛性現象的想像。
有時為了便於闡述自己的觀念邏輯,通常都會假想所有相關的人群或地理都一樣,這時所謂的「社會」是一個整體,在該社會中的事務是相同的、是想像中「社會」(society)的抽象現象。可是當我們實際面對一個社區裡的遊民事務,或者要處理個別遊民的生活安置時,就必須非常精準的確認,我們所要處裡的是某個社區或社群對象。他的事實際存在、各有個別主體性的絕對單一性。 社會創業既以社會問題或未服務需求為目標,希望為解決該問題而設計創新的產品、開發未被啟發的市場,社會問題因此便是創業者最大的挑戰。創業者首先需要看到問題,深深了解該問題的形成與造成的痛苦,進而產生使命感,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創新與資源整合管理。 數百年來,以西方科學技術為基礎的工業發展,及以資本為基礎的企業設計與經濟體制建構,確實為人類帶來大量化生產與資源效率,促進人們物質消費的長足進步,讓世界主流社會的人群生活更舒適、更富裕,甚至到了浪費的境界。
但是,這樣的進步與富裕並沒有雨露均霑,沒有為不同國家或一個國家內的不同人群,帶來相同的生活品質。教育與技術水準的差異,塑造了生產力與財富的差異;大量標準化生產造成傳統工藝與機械化工廠的競爭力差異;企業股東與基層勞工產生了工作報酬的差異;基礎建設的分配注定了都市成長與鄉村蕭條的命運;科技基礎的消費文化替代了傳統或少數族群的文化;甚至工業生產也剝奪了貧窮國家的自然資源與環境。 跳脫體制框架,世界如此遼闊 不論是因為「社會經濟與政治體制無法解決社會長久存在的問題,驅使社會菁英階層從整體社會資源利用,發出體制改革催生社會體制創新」,還是社會中普遍既存在的未滿足需求,吸引了基層創業行動後的企業觀念創新,總之,社會創新的理論者與實務工作者都發現,跳脫現有的社會經濟體制,可以重組社會行動與資源利用的方式非常多,可開拓的經濟新領域也非常廣闊,服務的對象更是多樣,所創造的產品服務更環保更永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