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哲生(台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 理事長) 14,Dec,.2017近日隨著北京市政府驅趕邊緣社區的流動人口,讓「低層社會」這個詞,一時之間成為熱門話題,凌駕了不同國家都在使用的「貧窮階級」(註1)、「金字塔底層BOP」(註2)、甚至新貧窮定義的「新貧族群(the new poverty)」(Stephen Armstrong)(註3)。
其實,貧窮舉世皆然,不論是以GDP衡量的富有國家或低開發國家,或是宗教文化劃分下的弱勢族群,個別國家中都有絕對貧窮(宿命世襲)或相對貧窮(結構變動)的人群存在,只是在不同經濟條件或社會文化枷鎖下,「貧窮」就用不同的形貌生活者。 本文只想討論兩個主題,一是深入認識貧窮的本質與類別,二是呼籲社會承認底層族群的社會奉獻,針對不同類別拿出適用的方法,開發他們的潛力,是未來經濟成長的重要推力之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