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作者: 台灣社企學會 胡哲生理事長)
摘要 長期發生的社會陳疴,需要積極的處理,但是,期待傳統社會體制設計的政府、企業與非營利組織,已經被證明是不會有效處理,甚至不會自主發生,必須一個願意主動面對,又能從處理中獲得應有財務回饋的組織—社會企業,對特定社會事務有創新的處理構想,願意承擔推動事務解決的組織風險—社會創業,才能在主流的資本經濟之外,營造出改善社會的彌補系統—社會經濟。 社會創業不是另類的經濟體制,它是增加人類生活更高品質與永續的環境,是彌補過去經濟發展的疏漏與傷害,是創造社會新創產出的新經濟領域。主流經濟加入社會經濟新系統,才能創造更為完整的社會生活。 「面對世界亟需解決的社會問題,無論企業的社會責任,或是公益團體、倡議組織疾呼對社會問題關心,多數因為沒有具體行動,而無法實質解決迫切的社會問題」,台灣社會企業創新創業學會理事長、輔大企管系教授胡哲生指出 ,「此刻,需要更務實、有效的具體行動,不再只是呼籲,期待社會大眾『不做什麼(惡)』,而是主動提供解決方法,導引社會力量『做什麼(改善)』。」
因此,借助科技能力與既有的商業基礎,以社會企業的組織運作,透過整合社會資源與商業投資積極解決問題,成為改善社會問題的一股重要力量。 |